导航菜单
首页 >  南宁师范大学 数学与统计学院 2023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  > 海南师范大学数学与统计学院 2023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工作实施细则

海南师范大学数学与统计学院 2023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工作实施细则

海南师范大学数学与统计学院 2023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工作实施细则

发布时间:2023-03-24

    根据《教育部关于印发的通知》(教学函〔2022〕3号)、《关于做好2023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录取工作的通知》(教学司〔2023〕3号)、《教育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规范和加强研究生考试招生工作的通知》(教学厅〔2019〕2号)及海南省相关会议精神,按照我校2023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工作办法及复试工作日程的相关要求与安排,结合我校实际,为确保顺利完成我院2023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工作,特制订本细则。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各项会议精神,全面落实党的教育方针,在确保安全性、公平性和科学性的基础上,统筹兼顾、精准施策、严格管理,以择优选材、确保生源质量为出发点和归宿,坚持安全第一,公平底线,科学规范、平稳有序实施复试工作。

    二、基本原则

    (一)安全性。严格落实校园公共区域环境安全管理,保持复试场所换气和清洁消毒。切实落实主体责任与保密制度,加强应急处置,确保复试过程安全、稳定。

    (二)公平性。加强组织管理,严格审查考生资格,严格复试过程规范管理,严肃考风考纪;加强复试录取环节监督,坚持客观、公平、公正,做到政策透明、程序公正、结果公开,维护考生的合法权益。

    (三)科学性。针对本学科专业特点,精心设计复试内容,确保考核科学有效。严格复试考核标准,坚持全面衡量、综合评价、择优录取,确保招生质量。

    三、组织与管理

    1.我院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工作在学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统一领导下进行。

    2.我院成立由院长为组长的复试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包括院长、党委书记、分管院长、学科或学位点负责人及导师代表等。复试工作领导小组组长对我院复试工作全面负责,小组成员在组长领导下,负责根据学校复试工作录取办法制定我院复试录取工作实施细则并组织实施,指导复试小组具体实施复试工作,审核复试和拟录取名单并联名签署意见,公布复试名单、复试成绩,对复试和拟录取结果负责,并负责对参加复试而未录取的考生必要解释和遗留问题的处理。

    3.我院复试工作小组要对全部复试工作人员进行政策、业务、技术、纪律等方面的培训,使其明确工作纪律、工作程序、评判规则和评判标准。

    4.根据学科专业特点,我院将按专业成立两个复试小组,每组成员5人(含1名外语水平较好的教师),由本学位点指导教师及相关学科副教授(或相当职称)以上专业技术职务的教师组成,另配备秘书与助理各1名,负责复试的组织与管理。各复试小组组长对本复试小组工作全面负责,在学院研究生复试工作小组的指导下具体实施复试工作。

    四、复试条件与名单遴选

  (一)第一志愿生源

    1.复试条件

    初试成绩需达到教育部划定的二区初试成绩的基本要求。

    2.复试名单确定

    我院数学专业第一志愿上线人数大于拟定招生计划数,实行差额复试,由于差额比例在200%以内,故上线考生均安排复试。

    我院应用统计专业的第一志愿上线人数均小于拟定招生计划数,故上线考生均安排复试。

  (二)调剂生源

    1.调剂基本条件

    我院应用统计专业需要进行调剂复试。具体缺额信息将在“研究生招生调剂服务系统”开通后发布。申请调剂考生需满足《海南师范大学2023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工作办法》规定的调剂生源调剂基本条件。

    2.调剂复试名单遴选

    我院实行差额调剂,应用统计专业根据差额计划确定调剂人数,差额比例为200%。

  (1)对于申请同一专业的考生,按照报考专业相同、初试科目相同(科目代码、名称),报考专业相同、初试科目(自命题)不同,报考专业相近的顺序分为三个先后层次。同层次考生,全国大学生英语六级考试成绩达到450分的优先,符合此条件的考生务必在调剂系统备注栏填写“CET6达到450分”,同时将英语六级成绩单发到邮箱:9058372@qq.com,邮件名称:姓名+英语六级成绩单。不接受其他任何形式填报、补报,若不按要求填写或不发成绩单到指定邮箱的,均视为不符合此条件。

  (2)调入应用统计专业的考生,英语一、英语二视为相同科目;数学一、数学二、数学三视为相同科目,需具备统计类专业全日制本科学历。

    在以上原则下,再按照初试成绩从高到低确定复试名单,各层次相同分数考生,按照考生其他学业水平条件择优。

    3.调剂流程

    详见《海南师范大学2023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工作办法》相关内容。

    五、复试组织与实施

  (一)时间

    根据我校复试录取工作的时间要求,我院复试时间定于3月25日-4月20日之间以线下形式进行。第一志愿考生复试工作3月25日-4月5日进行,调剂考生复试工作于4月6日-4月20日进行。

  (二)内容

    我院复试内容主要包括:线下专业笔试、现场综合面试、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等部分,专业笔试与综合面试须使用专业设备全程录音录像。具体考核内容如下:

    1.专业知识与能力测试

    采取笔试形式,考试时间为120分钟,满分 100 分,考试成绩按照权重计入总成绩。全面考查考生的专业理论知识和应用技能的掌握程度、利用所学理论发现、分析和解决问题的能力,对本学科发展动态的了解以及在本专业领域发展的潜力。

    复试笔试所涉命题、制卷、考试、评卷等工作由我院按照《海南师范大学研究生招生考试自命题工作管理办法(暂行)》 《海南师范大学研究生招生考试保密工作实施细则》(海师办 〔2021〕49 号)等规定进行组织与管理,试题内容涵括《海 南师范大学 2023 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中已公布的复试科目内容。

    2.综合面试 综合面试满分 100 分,每位考生面试时间原则上不少于 20 分钟,考试成绩按照权重计入总成绩。主要考查考生所掌握的知识结构、思维与反应、专业素养以及综合素质等方面的能力。面试考核的主要内容及所占分值如下:

(  1)综合素质考查,成绩占 80%。全面考查考生的思想品德素质,在本专业以外的学习、科研、社会实践、实际工作表现与事业心、责任感、心理健康状况、人文素养及创新精神等情况。通过收取既往学业材料(前置学历的成绩单、毕业论文、科研成果等)的形式对考生进行全面考察。综合素质考核具体内容由学院根据实际自主确定,其考核内容、各项分值、评分标准在该项考核中所占权重将向研究生学院报备并提前对所有考生公布。

  (2)外语听说能力测试,成绩占 20%。主要考核考生听力与口语能力的准确性、连贯性等。

    3.思想政治素质与品德考核

    思想政治素质与品德考核是录取的重要依据,主要考核考生的现实表现,内容包括考生的政治态度、思想表现、道德品质、遵纪守法、诚实守信等方面。通过考生提交的思想品德鉴定意见及面试综合考核等方式,进行全面审查。

    4.体检

    体检工作在入学后由我校校医院承担,研究生学院统筹协 调。考生体检要求参照《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 (教学〔2003〕3 号) 、《教育部办公厅 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 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 通知》(教学厅〔2010〕2 号)的有关规定执行,体检不合格者取消录取资格。如因体检中存在弄虚作假行为,造成后期无法正常 学习、按规定予以退学等后果的,责任由考生自行承担。

  (三)资格审查

    所有有意向申请调剂我院的考生,提前准备好资格审查材料,并需确保材料真实有效。具体材料如下:

    1.《海南师范大学2023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工作办法》附件“海南师范大学2023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资格审查材料清单”,按材料清单顺序清晰扫描成PDF文件后,按照“报考专业+考生姓名+资格审查材料”命名;

    2. 本科成绩单、毕业论文(应届毕业生提交已完成部分)、本科阶段的科研成果、学科竞赛获奖证书扫描成PDF文件,按照“报考专业+考生姓名+既往学业材料”命名;

    以上材料(不超过5M)必须在规定时间内发送至我院指定邮箱(复试报到时打印出1份纸质版材料提交,同时交验原件),逾期未提交者,视为自动放弃复试资格。

    我院将在复试开始前对考生提交的资格材料进行严格审查,确认复试资格,对不符合规定者,不予复试。对考生的学历(学籍)信息有疑问的,会要求考生在规定时间内提供权威机构出具的认证证明。通过弄虚作假获取报名资格的考生,取消其复试资格,责任由考生自负。

  (四)复试报到

    所有复试考生的报到工作由学院组织安排,我院会提前安排工作人员负责接待考生,对考生发出有关复试时间、地点等通知,并收取、审核有关材料。

  (五)复试过程管理

    复试前学院将要求考生签署《诚信复试承诺书》,并严格 对考生实行人脸与人证识别及学籍学历等各项信息进行比对,加强对考生特别是申请加分等考生的身份审核。复试过程中将严格按照相关要求,加强考试秩序管理,合理布设笔试考场、面试备考室、面试考场,严格对考试工作人员身份与通讯设备做好相应管理。

     六、录取

  (一)成绩折算

    考生复试总成绩与入学考试总成绩均采用权重计算方法,满分各为100分,具体计算方法为:

    1.复试总成绩

    复试总成绩=专业知识与能力测试笔试成绩×50%+综合面试成绩×50%。

     2.入学考试总成绩

    复试总成绩和初试成绩按权重相加,得出入学考试总成绩。复试总成绩占入学考试总成绩的40%,具体计算办法如下:

    入学考试总成绩=(初试总成绩÷5)×60%+复试总成绩×40%;

    成绩核算无误后,经院复试工作领导小组联合签署意见上报研究生学院,并及时在我院网站公布,内容包括:专业代码及名称、考生姓名、考生编号、初试成绩、复试各考核内容成绩、考生总成绩,对调剂考生及享受初试加分或照顾政策的考生须注明。

   (二)拟录取名单的确定

    详见《海南师范大学2023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工作办法》相关规定。

    特别说明: 数学学科按一级学科统一招生。

  (三)录取工作相关说明

    1.复试考生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予录取:

  (1)复试总成绩低于60分;

  (2)思想品德考核不合格;

  (3)调剂考生在规定时间内未确认待录取;

  (4)多次参加复试,已被其他院校列入拟录取名单;

  (5)未按要求体检或体检不合格;

  (6)弄虚作假及考试违规、作弊的考生。考生取得拟录取资格后,被查出在初试和复试中有弄虚作假、违纪作弊等行为的,随时取消录取和入学资格,取得学籍者则取消学籍,并记入《考生考试诚信档案》。

    2.我院各专业录取类别均为非定向。

    3.考生与用人单位因报考产生的问题由考生自行处理;若因档案调取、协议签订问题造成无法录取的,责任由考生自负。

    七、相关制度

    详见《海南师范大学2023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工作办法》相关内容。

    咨询与申诉电话:0898-65892579

    通讯地址:海南海口市龙昆南路99号海南师范大学数学与统计学院(单位)  571158

    八、本细则解释权归数学与统计学院,并负责解释、实施。

        

                         

                                                                         海南师范大学数学与统计学院

                                                                                  2023年3月24日

相关推荐: